扬子晚报网4月23日讯(通讯员 张加红 记者 朱鼎兆)21日,河北石家庄一名卡车驾驭人因饮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被淮安高速交警抄获,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且5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的处分。
21日清晨4时40分许,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巡查至长深高速公路淮安段185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重型卡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
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驭人在车内呼呼大睡。后方车辆呼啸而过,十分风险。民警用力敲打车门,驾驭人才睡眼惺忪地翻开车门。这时,一股浓郁的酒气扑面而来。考虑到在高速公路上处置存在风险,民警将驾驭人王某带回大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毫克/100毫升,归于饮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
王某告知,他4月20日晚在淮阴区丁集收费站邻近小饭馆喝酒至23时许。后来,王某接到货主电话,称着急要货。尽管当晚喝了酒,但为了赶时间,王某自认为酒量大、驾驭技能好,所以驾车上路去送货。行进途中,王某酒劲上头、感觉犯困,就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很快就睡着了。
校正 盛媛媛